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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自考考生办理考生转入的通知

时间:2020-09-12 19:53:18  作者:自考招生办  来源:吉林大学自考网  查看:1145  评论:0
         吉林大学自考考生办理考生转入的通知
  1.2016年以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我省的并且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查到转入信息的考生,须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通知)到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落籍手续。法律事务,护理学,药学,旅游管理,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物流管理,项目管理,汽车营销,咨询电话:0431-81757688 15344375558 周老师(疫情期间尽量打手机)
  2.在9月上旬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9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完成转入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我省将电子档案退回转出省。法律事务,护理学,药学,旅游管理,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物流管理,项目管理,汽车营销,咨询电话:0431-81757688 15344375558 周老师(疫情期间尽量打手机)
  3.吉林大学自考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其他形式我省不予以承认。法律事务,护理学,药学,旅游管理,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物流管理,项目管理,汽车营销,咨询电话:0431-81757688 15344375558 周老师(疫情期间尽量打手机)
  4.吉林大学自考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吉林大学自考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法律事务,护理学,药学,旅游管理,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物流管理,项目管理,汽车营销,咨询电话:0431-81757688 15344375558 周老师(疫情期间尽量打手机)
  5.吉林大学自考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法律事务,护理学,药学,旅游管理,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物流管理,项目管理,汽车营销,咨询电话:0431-81757688 15344375558 周老师(疫情期间尽量打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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